據新京報,6 月 12 日,記者從 " 女子家門口遇害案 " 被害人母親處獲悉,該案二審將于 16 日在四川省高院開庭。
被害人王紫雅母親說,為了二審她和律師準備了新的證據,目前律師正在參加庭前會議。
2025 年 12 月成都中院一審宣判,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梁某瀅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被害人王紫雅媽媽申請抗訴被駁回,被告人梁某瀅提起上訴。
據此前媒體報道,2024 年 6 月 9 日,成都郫都區,27 歲的王某雅在家門口被 35 歲女子梁某瀅持刀捅刺致死。梁某瀅被鑒定患有精神分裂癥,對其 2024 年 6 月 9 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。
2025 年 12 月 20 日,成都中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梁某瀅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。2026 年 1 月 13 日,梁某瀅已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
來源 / 新京報、九派新聞此前報道